創業擔保貸款是指符合規定條件的個人創業者和小微企業為借款對象,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政策資格審核推薦,由國有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提供擔保,由合作經辦銀行審核放貸,由財政部門按規定給予貼息,用于支持個人創業和小微企業發展壯大的政策性貸款。
申請條件
(一)個人貸款
借款人以個人名義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必須同時具備下列4項條件:
(1)屬于重點就業群體,即法定勞動年齡內(年滿十六周歲且貸款期內未達到退休年齡)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網絡商戶、農村自主創業農民(含返鄉創業農民工),年滿十六周歲的脫貧人口(含防止返貧監測對象);
(2)申請人在申請貸款時已辦理注冊登記或被認定為網絡創業人員;
(3)創業項目位于重慶市內且真實有效;
(4)除助學貸款、脫貧人口小額信貸、住房貸款、購車貸款、5萬元以下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以外,申請人提交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時,本人及其配偶無其他貸款。
夫妻雙方中一方符合個人貸款主體資格的,可以配偶的個體工商戶等對其經營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市場主體作為已實際創業的證明,申請個人創業擔保貸款。
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能申請個人創業擔保貸款。
(二)企業貸款
借款人以小微企業名義申請創業擔保必須同時具備下列4項條件:
(1)屬于《統計上大中小微企業劃分辦法 (2017)》(國統字〔2017〕 213號)規定的小型、微型企業;
(2)小微企業在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前1年內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數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1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5%),并與職工簽訂1年期以上勞動合同;
(3)無拖欠職工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等嚴重違法違規信用記錄;
(4)小微企業在重慶市注冊登記且住所地在重慶市內且存續。
小型微型企業法定代表人若符合個人貸款主體資格的,可以個人名義申請創業擔保貸款,享受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相關政策。同一市場主體不得同時享受個人貸款和企業貸款。
借款申請人創辦的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應不屬于國家淘汰類、限制類產業范疇,具體項目參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29號)。
免除反擔保要求
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資格條件,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免除反擔保要求:
1.10萬元及以下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
2.全國創業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區(鄉村)推薦的創業項目,需孵化基地和信用社區(鄉村)提供推薦材料。
3.獲得區縣(自治縣)級以上榮譽稱號、市級及以上創業大賽等級獎以上的創業人員、創業項目、創業企業的項目。
4.經營穩定守信的二次創業者(成立2年及以上、有納稅申報記錄、帶動就業5人及以上)。
第二順位抵押業務
第二順位抵押業務是指針對已做首次抵押并獲得貸款后的房產,利用其市場價值大于所抵押債務的余額部分再次抵押貸款。創業擔保貸款第二順位抵押業務僅受理普通住宅作為抵押物,不接受別墅、商鋪、寫字樓、廠房等其他抵押物類型,抵押物坐落區域須在重慶市主城區及區縣縣城范圍內。
貸款額度、期限、利率、擔保費
(一)貸款額度
個人創業擔保貸款額度上限為30萬元,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額度上限為400萬元;對符合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條件的借款人合伙創業的,貸款額度上限為33萬元/人、合計上限為400萬元。
(二)貸款期限
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期限單次不超過3年,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期限單次不超過2年。對按期還款、信譽良好的個人或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到期后可繼續申請貸款及貼息支持,累計次數不超過3次。
(三)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由借款人和經辦銀行協商確定,貸款利率上限原則上不超過LPR+50BPs,LPR以合同簽訂日的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為準。
(四)貼息政策
對符合條件的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按季給予貸款實際利率50%的財政貼息。對展期、逾期的貸款,財政部門原則上不予貼息。
借款人按期付息后,由區縣(自治縣)財政部門、承辦銀行按規定每季度將貼息資金撥付到借款人賬戶,無需借款人另行申請。
區縣制定創業擔保貸款貼息調整政策的,以區縣規定的貼息政策為準。
(五)擔保費
《關于進一步做好創業擔保貸款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24〕11號)規定,“合理設置創業擔保貸款擔保費率,擔保費率應在0.8%以下。”
我司對創業擔保貸款貼息部分(即個人30萬、企業400萬元以內的)現階段采取0.5%/年的費率,擔保費以借款合同金額為基數,采取放款前一次性收取對應年限擔保費的方式。
舉例:張三申請并獲批一筆創業擔保貸款,銀行簽署30萬元借款合同,期限3年,利率為LPR+50Bps。辦妥反擔保手續和繳納擔保費(擔保費金額為30萬×0.5/年×3年=4500元)后,銀行按照3.85%的利率放款,客戶每年利息為30萬×3.85%=11550元,財政貼息50%后每年實際利息為5775元。三年貸款期內實際承擔的利息、擔保費合計21825元,實際融資成本為2.425%。
申請方式
創業擔保貸款可通過現場和網絡兩種方式進行辦理,已網絡辦理的無需再次通過現場重復辦理。
(一)網絡辦理
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申請可通過 “重慶人社”APP、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渝創保”APP、重慶“智能就業”微信小程序等網絡渠道辦理。企業創業擔保貸款申請可通過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辦理。
(二)現場辦理
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申請現場辦理地點包括貸款申請人創業所在地、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以下簡稱“服務機構”)或經辦銀行營業網點。企業創業擔保貸款申請現場辦理地點包括企業注冊所在地服務機構或經辦銀行營業網點。
現場辦理所需資料如下:
1.個人創業擔保貸款
(1)填寫《重慶市創業擔保貸款申請表》(個人);
(2)本人身份證(首次申請出示);
(3)復員轉業退役軍人需出示本人退伍證;刑滿釋放人員需出示本人釋放證明書;高校畢業生需出示畢業證。
(4)若是合伙創業擔保貸款申請,除了填寫《重慶市創業擔保貸款申請表》(合伙),還需提供包含股東信息、股東人數、入股方式、股權分配和利潤分紅等內容的合伙協議。
2.企業創業擔保貸款
(1)填寫《重慶市創業擔保貸款申請表》(企業);
(2)法人身份證(首次申請出示);
(3)企業營業執照(首次申請出示);
(4)企業財務報表、納稅申報表;
(5)招聘員工有效勞動合同、身份證、符合條件員工身份憑證和工資表(申請日前一個月)。